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救濟法專題研究三
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(Ⅲ) 
開課學期
105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 
課號
LAW7413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5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2。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以比較法方式(以德、日、美為主,但不限於此),引導修課者深入探討有關行政爭訟法上「暫時權利救濟(vorläufiger Rechtsschutz)」,即停止執行、假處分、假扣押的各種相關議題。其中,由於行政爭訟法上之該系爭制度,實部分源自民事訴訟法,因此有關該制度與民事訴訟法學上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(亦即:我國或日本習稱的「民事保全制度」)的異同等問題,也將是課程中研究的重點。

至於本學期課程主要內容則如下:
1. 暫時權利救濟之意義與功能
2. 行政爭訟與民事訴訟上暫時權利救濟制度之比較
3. 暫時權利救濟之類型
4. 保全行政執行之假扣押與假處分
5. 暫時權利救濟聲請之實體裁定(決定)要件
6. 暫時權利救濟之實體審查標準
7. 暫時權利救濟裁定(決定)之內容
8. 本案事先裁判(Vorwegnahme der Hauptsache;本案化)之迷思
9. 暫時權利救濟之程序進展
10. 暫時權利救濟裁定(決定)之「救濟」、「變更」及「緊急處置」(暫時性之暫時權利救濟裁定)
11. 行政爭訟中先行程序制度(如訴願、復審、復查...等)之暫時權利救濟
12. 第三人權利救濟之暫時權利救濟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原則上在學期開始之數週內,將先由授課教授講授行政爭訟法上暫時權利救濟制度的梗概,並提出重要的爭點問題(重點參見「課程概述)。嗣後,再視修課修課者人數,由一名學生或分組輪流報告某一相關議題,於授課老師主持下,再由另一名或另一分組學生與談,全部修課學生並進而展開相關討論,以期修課者能深入瞭解此一現代行政訴訟法學中的重要制度。 
課程要求
修習者請利用下列參考書目,抑或其他坊間可得之教科書等,自行加強行政爭訟法之基本知識。此外,民事訴訟法學之基本知識,特別是有關「民事保全制度」(假扣押及假處分)之問題,亦應設法稔熟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12:30~13:30 備註: 並可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第一週上課時說明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